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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发布者:潘婷婷  发布日期:2026-02-24 查看:10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推荐2025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改革创新,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决定在我校进行推动高校本科课堂教学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校级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实施范围为全校本、专科专业共计40门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请各学院组织有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教师优先申报。申报限额:3个专业以上的学院限报6门,3个专业以内的学院限报4门。
二、建设内容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紧紧抓住课堂教学主战场,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打造“高阶学习”课堂。
(一)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超星智慧一体化平台的资源整合、智能互动、数据赋能优势,打造一批“AI+”特色教学改革示范课程,提升教学质量与育人实效。
(二)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鼓励教师打破死板、单一的课堂讲授式、灌输式教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的教学方法)等灵活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做到教学相长。
(三)完善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改革成效。科学设计学业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为鼓励教师投入教学,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试点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资助项目经费0.3万元,试点改革课程被评为“优秀”的任课教师工作量按所教授课程的1.5倍课时量计算,考核“合格”的按1.2倍课时量计算。
(二)实施政策倾斜。参加试点课程确有成效的教师,学校将在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一流课程等方面给予立项优先支持。在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教评选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四、考核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标准依据教育部一流课程评审标准或学校自定的评审标准。
(一)考核以学期为周期进行评审,课程负责人需提交课程教学改革佐证材料,如课程教学案例、教学设计样例、教学日历、课程样卷及答案、学生成绩分布统计、课程教案、课程达成度报告等。对于线上课程和混合式课程,还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及有效链接网址等。
(二)考核结果与处理: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获得“优秀”等级的课程,在实施当学期可获得课时奖励系数(仅限该申报课程),计入学期教学工作量。对“不合格”等级的课程提出预警,进行督促、整改,以确保如期完成既定建设任务。
(三)因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时间短等原因可申请延期考核,经院系审批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延期一年考核。未提交考核材料且未申请延期考核的,均按撤项处理,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校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采取“一院一策”“一专业一策”“一课一策”等方式,认真研究制定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全过程学业评价、高效课堂构建、激励支持政策等内容。方案要经过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合理,取得预期成效。所有工作须于2025年12月29日前系统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水师范大学一体化教学平台(https://tsnu.kypt.chaoxing.com/)教科研栏目”,进行网上填报。(登录账号为教师工号,密码为教师注册“学习通”时的密码;若无账号,请手机下载学习通App,先注册账号,然后绑定天水师范大学和教师工号,自行修改密码登录即可)。各学院请于12月31日前,将《2025年度天水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2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学院名称+材料名称”命名一并报送。
各学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优秀做法、成熟经验、典型案例等,请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科。
联系人:王婕,联系电话:8367712,电子邮箱:jxglk@tsnu.edu.cn。
附件:
1. 天水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 天水师范大学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2-15至2025-12-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