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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辅修专业、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君    发布日期:2025-03-20    查看:29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优势,全面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交叉融合背景下的专业内涵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以及适应未来技术发展、战略需求的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辅修专业、微专业和联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师院发〔2021〕52号),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辅修专业、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

1.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跨本科专业大类修读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

2.辅修专业依托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体育教育、历史学、化学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以及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新质生产力等相关的现有本科专业,围绕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要求而开设。课程应为各专业学科大类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辅修专业总学分数修够45学分。其中文科类专业限专业必修课程,理工科类专业可部分延伸至学科大类课程。

(二)微专业

1.微专业课程应该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立足学科专业优势,面向世界学术、科技前沿和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具有高阶性、交叉性、挑战度的核心课程,旨在使学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科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名称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如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凡开设微专业的学院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每个微专业一般要求修读10门左右课程20学分。

二、申报要求

(一)辅修专业

凡我校正常招生且已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专业均可申报。

1.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均应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要求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学分数。课程应为各专业学科大类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其中文科类专业限专业必修课程,理工科类专业可部分延伸至学科大类课程,具体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商定,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

2.辅修专业要在满足主修专业学生培养条件基础上设置,要具备充足的师资队伍、实验实践等辅修基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及管理规范。

3.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制订。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二)微专业

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本思路建设。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主要围绕满足新文科、新工科、新师范、新农科、新医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等方面进行微专业主题设计。

2.围绕某个微小领域,聚焦特定主题,以提升学生跨学科知识、学术创新能力或专项技能特长等为目标,构建具有天水师范学院特色的微专业培养体系,涵盖面向跨校共享的师范教育、语言文化类,面向地域特色的文旅融合、文科融合类,面向新兴产业的人工智能、数智技术类,面向学生兴趣特长、核心素养的高阶业务能力、学术能力类等。

3.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至少1门。团队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每个微专业一般要求修读10门左右课程20学分。鼓励开设实践类课程、产教融合课程或与科研院所或行业企业共建的课程。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可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微专业,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5.鼓励跨校、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计微专业,鼓励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参与微专业开发与建设。鼓励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微专业。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团队和制度。现代产业学院、示范新型学院的微专业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三、申报流程

(一)12月12日-12月17日,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科学进行可行性论证,合理规划,审查把关,确保辅修专业、微专业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正确。辅修专业、微专业负责人填写《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请表》(附件3),通过天水师范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教科研栏目(https://tsnuyth.mh.chaoxing.com/)进行系统填报。

(二)12月18日-12月19日,请各教学单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工作。

(三)12月20日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与申报书等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行政楼213室),电子版发送至kcjsk@tsnu.edu.cn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人:王丽莉  高宇君

联系方式:0938-8366372  0938-8367712

   箱:kcjsk@tsnu.edu.cn

 

附件:1.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辅修专业、微专业         和联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2.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3.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请表

        4.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申报汇总表

        5.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2-12至2025-01-0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