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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题2022年项目及2021年延期项目
发布者:潘婷婷    发布日期:2026-01-06    查看:19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根据《天水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公布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已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本次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部门)组织初审,教务处负责监督和终审。

2.结题验收可以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形式可采取现场答辩或集中评审。所有工作须于202511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水师范大学一体化教学平台(https://tsnuyth.mh.chaoxing.com教科研栏目”,进行网上填报。(登录账号为教师工号,密码为教师注册“学习通”时的密码;若无账号,请手机下载学习通App先注册账号,然后绑定天水师范大学和教师工号,自行修改密码登录即可)。

3.结题验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4.教务处将对重大、委托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考核,重大、委托项目结题验收由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鉴定会。

5.各单位应对考核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相关支撑材料中的成果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各单位在初审后,应按“天水师范大学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提交汇总名单。

6.不能按期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及时填写《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一并提交。申请延期次数最多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具体要求

1.结题验收

验收范围为2021年延期项目和2022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各项目负责人应在考核时提交以下材料:①《天水师范大学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②必要的支撑材料或阶段性成果(成果上传时请将发表成果的首页、目录页、成果所在页和尾页依照顺序扫描上传系统)。注意,此次结题验收项目中,2021年延期结项项目不参与结项的将直接撤项。

2.材料上报

20251130日前,各学院(部门)完成系统初审,1130日前将《天水师范大学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与研究行政楼213室,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jxglk@tsnu.edu.cn。

3.延期申请

未达到结项要求申请延期的项目,请填写附件3《天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字后,在“天水师范学院一体化教学平台教科研栏目”提交项目变更,上传附件3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应及时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按时提交汇总材料。

2.对于已到期的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或者不提交结题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将取消相应的项目并收回资助经费余款。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1-19至2025-12-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