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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 2025 年辅修专业、微专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宇君    发布日期:2025-05-19    查看:3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加速推

进交叉融合的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积极探

索专业教育新范式,提升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

学校实际,决定开展 2025 年辅修专业、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简介

(一)辅修专业

1.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

的同时,跨学科门类辅修另一专业。

2.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毕业论文要求与主修专业的要求相同。总学分数需修

45 学分。

(二)微专业

1.微专业是指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立足经济社

会发展需求,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

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开设的系列核心课程的新形态专

业,旨在使学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

科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

2.微专业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

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

才急需领域开展建设。主要分为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

叉复合型三类。发挥“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

活性”等优势,课程建设需聚焦人才市场急需,可在现有课程

基础上进行适应性重构或新建课程,打造交叉复合特色课程或

实践项目。总学分在 20 学分以内。

二、申报要求

(一)辅修专业

凡我校正常招生且已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专业均可申报。

1.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均应制定专门的实施办法、辅修专

业教学计划,对课程要求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

规定,明确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学分数。课程应为各专业学科大

类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其中文科类专业限专

业必修课程,理工科类专业可部分延伸至学科大类课程,具体

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商定,报教务处审核、主

管校长批准。

2.辅修专业要在满足主修专业学生培养条件基础上设置,

要具备充足的师资队伍、实验实践等辅修基本教学条件,教学

过程及管理规范。

3.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同专业的主修培养方案

制订。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

(二)微专业

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

本思路建设。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

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

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主要围绕满足新文

科、新工科、新师范、新农科、新医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

需要;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

透的新兴技术;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培养学

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等方面进行微专业主题设计。

2.围绕某个微小领域,聚焦特定主题,以提升学生跨学科

知识、学术创新能力或专项技能特长等为目标,构建具有天水

师范学院特色的微专业培养体系,涵盖面向跨校共享的师范教

育、语言文化类,面向地域特色的文旅融合、文科融合类,面

向新兴产业的人工智能、数智技术类,面向学生兴趣特长、核

心素养的高阶业务能力、学术能力类等。

3.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

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至少 1 门。团队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基于现有专业

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

系。鼓励开设实践类课程、产教融合课程或与科研院所或行业

企业共建的课程。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可采用线上、线下、

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

5.鼓励跨校、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计微专业,鼓励

联合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参与微专业开发与建设。鼓励

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微专业。开设微专业的教

学单位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具有较完

善的管理团队和制度。现代产业学院、示范新型学院的微专业

可优先支持立项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辅修专业、微专业获批后,由开设学院负责建设和管理。包括宣传、选拔学生,维护辅修专业、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任务落实、课程考核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二)获批立项的辅修专业、微专业原则上于 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开设学院应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学校根据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近三年就业率排名靠后的专业必须进行专业改造,面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建设

“微专业”。

四、支持保障

教务处根据学院申报情况统一发布辅修专业、微专业报名

通知,辅修专业、微专业修读课程、教学进度、成绩登记等环

节均纳入教务系统相应模块统一管理,辅修专业、微专业课程

教学纳入任课教师评教和年度考核中。

五、申报流程

(一)5 月 7 日-5 月 14 日,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专业建

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科学进行可行性论证,合理

规划,审查把关,确保辅修专业、微专业政治方向、价值导向

正确。辅修专业、微专业负责人填写《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

设置申请表》(附件 2)、《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请表》(附件 3 ), 通 过 天 水 师 范 学 院 一 体 化 教 学 平 台 教 科 研 栏 目

https://tsnuyth.mh.chaoxing.com/)进行系统填报。

(二)5 月 15 日-5 月 16 日,请各教学单位完成系统审核、

推荐工作。

(三)5 月 16 日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天

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 4)、《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 5),签字盖章后与申报书等材料(一式一份)一并报送课程与教材建设科(行政楼 213 室),电子版发送至 kcjsk@tsnu.edu.cn 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

人:王丽莉 高宇君

联系方式:0938-8366372 0938-8367712

邮箱:kcjsk@tsnu.edu.cn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辅修专业、微专业和联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2.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请表

  3.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请表

  4.天水师范学院辅修专业申报汇总表

  5.天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5-07至2025-05-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